第四十九章 人性本恶 (第3页)
这是劣根性。
法家对于人性的论点,完全推翻了儒家的“人之初,性本善”
。
而是遵循了荀子的“人之初,性本恶”
思想。
到了韩非子时候,更是在性本恶基础上加以延伸。
提出:
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
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
故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
故后妃、夫人太子之党成而欲君之死也,君不死则势不重,情非憎君也,利在君之死也。
(《韩非子·备内》)
医生原已吸吮病人的伤口,口含病人的污血,不是因为有骨肉之亲,而是因为利益所在。
同样车匠造好车子,就希望别人富裕;棺材匠做好棺材,就希望别人早死。
这并不是车匠仁慈而棺材匠狠毒:别人不富裕,车子就卖不掉;别人不死,棺材就没人买。
甚至是亲如一家的人也如此,一旦后妃、太子结称一个利益集团就会希望君主早死,如果君主不死,自己权势就不大。
这些并非因为憎恨君主,而是因为只有君主死亡他们才能进一步获得最大利益。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高官厚禄之下,必有勇夫。
这就是人心,人性本恶,故而需要严刑峻法来束缚。
司徒刑看着眼睛赤红,被欲望所掌控的众人,心中对法的理解更加的深入。
“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而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
“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
想到精彩之处,司徒刑的嘴角不由升起淡淡的微笑。
“妖孽,吃某一刀!”
就在司徒刑体悟法家经义的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粗壮,身穿白虎皮,头戴王冠的勇士,手持弯刀的异域武士从天而降。
白色的刀锋狂卷而至,仿佛是一头择人而噬的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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