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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派人问过。</p>
原身对其恨之入骨。不过一个小孩子想要生存下去艰难的很,是靓坤罩着他,给他饭吃。</p>
等到靓坤加入洪兴混了社团,原身也跟着他出来混。</p>
两人的感情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比的上的。</p>
要不然,原身也不能为靓坤以命换命,舍身挨刀。</p>
确实是以命换命!
原主已经身陨,要不是林枫穿越而来替代了原主的灵魂,这具身躯想要站起来都不可能。</p>
穿越者必备有金手指。</p>
林枫的金手指就是情报系统,也多亏了系统付出大量的能量修补身躯,要不然林枫估计得瘫倒床上一辈子。</p>
林枫站起身,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只觉得神清气爽。</p>
抬腕一看,呵,已经是晚上六点了。</p>
“这才是古惑仔该有的生活啊。”</p>
林枫晃晃悠悠的下了楼,迎面就遇见了靓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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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枫,你让小富去买鞭炮做什么?”</p>
林枫张大了嘴巴:
“坤哥,你是地理鬼吧?这种事情也知道啊?”</p>
靓坤轻轻拍了他一下,
“我是关心你!”</p>
“一会儿去吃饭?”</p>
林枫马上道:
“你是大佬你请客!”</p>
靓坤无语道:
“好歹你也是旺角社团的大老板,这点钱都不出?”</p>
林枫直摇头:
“我不缺那点钱,可你是我大佬,咱俩在一起吃饭,哪里有弟佬结账的?”</p>
靓坤无奈,只好道:</p>
“行行行,我来买单。”</p>
林枫眉开眼笑:</p>
“那我得多吃点。”</p>
靓坤无语:</p>
“出息!”</p>
林枫辩解道:
“克勤克俭才能致富么。”</p>
“别人请客,吃的香!”</p>
靓坤更加的无奈。要论赚钱能力,林枫要是说第二,整个洪兴就没有人敢说第一。</p>
林枫接人待物与他靓坤一样,都很大方。</p>
偏偏有一点,让靓坤格外的头疼,但凡是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买单总是他来。</p>
按照林枫的话语讲,要不是靓坤是林枫的老大,他还不来吃呢。</p>
林枫的面子可以当钱使唤。</p>
两人也没有去什么有骨气这种江湖大佬专用的餐厅吃饭,就在大排档中,很是接地气。</p>
正吃着满嘴流油,小富抱着一箱子鞭炮回来了。</p>
“枫哥,现在放么?”</p>
林枫招呼他入座:
“不急不急,回头再放。”</p>
靓坤奇怪道:</p>
“你这是中了头彩?就这么高兴?”</p>
林枫呵呵冷笑:</p>
“我比中了头彩还要高兴呢。”</p>
靓坤和李富面面相觑,都搞不明白林枫为什么这样。</p>
林枫慢悠悠道:</p>
“鞭炮买回来,该放的时候就放了。”</p>
靓坤笑骂:</p>
“神神秘秘的。”</p>
三人正在吃饭,忽然间周围都安静了,三人对此相当敏感,齐齐抬头,就见一个卷毛出现在三人面前。</p>
紧接着是一位体型矮小如冬瓜的家伙,这人笑起来憨憨傻傻的,让人以为他是一个老好人。</p>
靓坤失声道:
“韩琛?!”</p>
然而韩琛也不是正主,在他身后赫然是一位斯斯文文带着眼镜的男子,这人一眼看上满是书生气。</p>
书生气的男人看着三人:</p>
“别误会,老爹在世的时候有遗命,他老人家过世的时候,得把这个消息通知给所有家庭成员。”</p>
靓坤和李富齐齐看向林枫,两人的神色都变了,林枫竟然是倪坤的儿子!
(本章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