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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家业,跟他不买单有什么关系?”
“崔嘉弈的口供上写了,用的是父亲的副卡,所以每一笔账目他都看得一清二楚,酒吧夜店这种项目有他哥邓泽作为前车之鉴,他被父亲严格禁止出入这种场所。”
“我懂了,那他也没少进出啊,就是不掏钱,拿物件跟人换。”
蒋恒手动把他手里的口供翻到对应的那一页,“人情往来和酒吧买单不是一个概念。”
“那倒是。”吴桐声有些兴致缺缺,“我还是想不明白那烟灰怎么会在那。抽完烟扔过去得劈叉碾灭了吧。”
重点是别的地方又没沾上烟灰,他人站在那,碾灭了烟灰之后,还是站在原来的位置,一动没动。
如果是大跨步去碾烟,应该会在落脚处再留下一处痕迹才对。
蒋恒抬头看了眼他正背靠着桌子的动作,“他抽烟的动作应该跟你现在这副德行差不多。”
吴桐声低头看了看,“您是说他靠在窗台上抽烟,就一直背对着窗户等人?他要是不想让人认出来那不是躲旁边犄角旮旯就能成的事儿,至于这么麻烦吗?”
“不一定是不想被人认出来。”蒋恒端起完全冷掉的可可放到嘴边,“可能只是像你一样,靠着舒服。”
但具体怎么想的,只有死了的本人才知道。
“那就不一定是熟人,也可能是随机作案,邓泽就是那个倒霉蛋!”吴桐声一拍脑门,“这不就是一根鱼线的事儿,多简单。”
“你——”
他没给蒋恒说话的机会,继续挥自己的想象,“有个人进了厕所,跟邓泽吵了一架,然后趁着他转身的机会掏出鱼线将人勒死,然后把人摆成了跪着的姿态。”
蒋恒倒吸一口冷气,“你特么踩我脚了!”
“对不起!对不起!”吴桐声立刻清醒过来,“要不我去给您买点钙片补补?”
“不用,继续说。你说说,为什么会把人摆成跪姿?”
他想了想,“这么有羞辱性质的行为,为了让死者表示忏悔?可能邓泽在冲突过程中冒犯了他的父母或是其他重要的亲人朋友,所以一怒之下”
酒精确实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但蒋恒依然认为没有那么简单,“这一套行为太过顺畅,临时起意绝对做不到如此行云流水。”
先,他要在不惊动其他人的条件下将人勒死。这一点在酒吧这种极其嘈杂且有舞台表演点燃气氛的环境中不难做到。可是要在这一点上加入争吵这个前提,那不惊动其他人这一点就会变得棘手许多。
其次,凶手行凶之后,先是将邓泽摆成了跪着的姿势,再是将他脚下的烟头用某种手段捡起,把鱼线一段穿过纱窗的孔洞,最后关上纱窗,全部操作时间用了不到五分钟。单纯的与人生口角后冲动行凶真的能做到如此细致吗?
最后,在人的臂长等各种因素的制约下,死者当时的姿势应该就是放松地靠在窗台上,只可能距离窗户更近,不可能更远。如果死者生前真的与某人生过冲突,他为什么又会用背部对着窗户,距离还如此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