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高顺斩将 (第3页)
双手握紧狼牙破风枪,便向弥加杀去。
弥加见一击不成,高顺竟能在如此危急的情况下躲避自己刀锋,心中也是大吃一惊,看来这高顺不是那么好对付。
寻思间,高顺枪已杀到,弥加左手挡住枪势,右手挥刀便要向高顺腰间砍去。
却不料高顺早有防备,一个扭身便轻松躲过。
二人来回十数合,高顺已经完全摸清楚了弥加的套路。
弥加虽然力量很足,马术精湛,但是实际上刀法缺乏变化,反反复复无非那么些招式。
这大概是草原民族的特点,靠的并不是技巧,而是马术和力量。
弥加这套对付大漠敌人还行,但是对付中原王朝的勇将,恐怕就不那么好使了!
虽然高顺的长枪在马上比不了短刀灵活。
但是毕竟一寸长一寸强。
对于高顺这样的人来说,马战长兵器的短处,他已经能够运用熟练的技巧规避。
而其长处则成了对付弥加的优势。
弥加再次挥刀来攻,高顺已经有了制敌办法。
但见弥加双刀扑到,高顺竟不用兵器格挡,而是双腿紧紧夹住坐骑,完全向后仰去,躲避弥加攻击的同时,右手长枪趁势斜插。
电光火石之间,弥加马腿被绊,连人带马向前摔去!
弥加惊慌失措之际,高顺已经起身勒马杀到。
未等弥加爬起,高顺长枪一挥,竟将弥加头颅整齐斩断!
鲜卑部兵见状,早已是吓的魂飞胆丧!
这可是纵横大漠南北的弥加大英雄,竟然被这个从没听过的汉人将军砍了脑袋!
一时间,数千鲜卑兵马乌泱泱作鸟兽散,纷纷逃回素利大营。
可悲弥加称雄大漠,然终不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井底之蛙多作狂犬吠日之状,无谋之徒妄逞匹夫之勇!
一朝身死,人头落地,已无再悔之时。
高顺则不然,再与弥加的对攻之中,同时也在暗暗观察对手。
说实话,在高顺看来弥加确实不失为一员勇将,可惜的是他所依侍的更多的是游牧民族天生的骑术。
所以高顺才要破其所侍,攻其不足。
没有了坐骑的弥加,那与引颈就戮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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