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红轱辘的出租车沿着一条两旁全是砖窑和荒地的巷子颠簸而来,停在了玫瑰角的门口,一个裹着斗篷的老人拄着拐杖,不声不响地下了车。
    紫色丁香花的味道和卖艺女们用来遮掩狐臭的浓重香水味弥漫在夜晚凉飕飕的空气里,这个唯一能给高速路上寂寞的旅人们带来些“温暖”
    的地方可以说是什么都有。
    夜色已浓,玫瑰角的门口聚集了一些流氓无赖,一个盲眼艺人在拉小提琴。
    身材瘦小的“闪亮脸”
    也在其中,但他却既不与卖艺女们厮混,也不喝啤酒,只一个人坐在玫瑰角门口的台阶上,像女人一样将双脚陷入泥土里。
    卖艺女们也不去和他搭讪,谁都知道闪亮脸是个心狠手辣、会使刀子的家伙,他出现在这里准是又要找谁拼命。
    “好漂亮的鞋子!”
    他低着头看大画师的皮靴。
    “你是谁?”
    “闪亮脸。”
    他伸出女人一样纤细柔软、涂满指甲油的小手在下巴上比划了一下。
    他的声音很温柔,穿着却很是滑稽:白色丝绸做成的七分裤紧巴巴地贴在屁股和大腿上,女人式样的大开领紧身衣露出锁骨和大半个平坦的胸部。
    “哼!
    娘娘腔,还戴头纱。”
    大画师看了一眼坐在泥地里的闪亮脸。
    “不是头纱,是四层镶嵌了珠宝的白色丝绸。”
    “四层?”
    “四,我的吉利数字。”
    闪亮脸是个皮肤极度惨白的蝼蚁人,脸部五官淡得都看不清。
    与其他蝼蚁人硕大的黑眼瞳不同,他的眼球很小,颜色也浅。
    银白色丝绸裹住了他的头发,反而衬得他的面部像月亮般散发着光亮。
    “我可不是无名之辈哦。
    幸福短暂,痛苦永恒。”
    他说着,右手从袖管里摸出一把明晃晃的刀子。
    周围推推搡搡的卖艺女嫖客们立刻让出地方,鸦雀无声地瞧着他们俩。
    等多细胞赶到玫瑰角时,那里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马波和切两个人从车上下来,古戎留在车厢里保护两个姑娘。
    漫无边际的夜空,打瞌睡的盲眼艺人,墙角下流淌的泥水。
    屋里一片嘈杂,风中送来丁香花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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